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考试招聘安置退役士兵简章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2023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方案》,特制定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考试招聘安置退役士兵简章。
一、考试招聘安置原则
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考试招聘安置对象及名额
从2023年政府安排工作的30名退役士兵中考试招聘安置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4名(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到市属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
三、考试招聘安置程序
本次考试招聘安置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考试、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11:00。
2.报名地点: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办公室(綦江区文龙街道党校支路3号附8号)。
3.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綦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和相关证书原件。
(二)考试考核
采用笔试+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下午2:30—4:00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党校支路3号附8号。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文写作、重庆市情等,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量化评分相关规定, 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人员进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并将得分结果报区人力社保局。
3.确定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服役表现量化评分×70%。
总成绩采用实际得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在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确定拟考试招聘安置人员
待市级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完成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试招聘安置人员,如30名退役士兵中有参加市级考试考核并安置到相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则从24名拟考试招聘安置人员中减少相应名额,不再递补。
当最后一名拟考试招聘安置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笔试成绩、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高者优先确定拟安置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拟安置人选。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安置人员确定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附件2)。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笔试成绩、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高者优先选择,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四)公示
考试招聘安置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有关要求开具安置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须在我区服务满3年以上方能交流、转聘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纪律要求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政策性强,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考试招聘安置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考试招聘安置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他
考试招聘安置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23—87268709);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科(023-61260159)。
本简章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綦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綦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考试招聘安置退役士兵招聘单位一览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
綦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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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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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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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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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历(辅修)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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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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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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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证书或 资格 |
职称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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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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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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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从高中入学时间开始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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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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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结果 |
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审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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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注:本表由考生本人填写1份,贴近期免冠一寸相片一张,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资格审查结果栏签字并盖章。
附件2
綦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考试招聘安置退役士兵招聘单位一览表
序号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人数 |
1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1 |
2 |
区林业局 |
区国有林场 |
1 |
3 |
隆盛镇人民政府 |
隆盛镇文化服务中心 |
1 |
4 |
隆盛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
1 |
|
5 |
郭扶镇人民政府 |
郭扶镇农业服务中心 |
1 |
6 |
区卫生健康委 |
古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7 |
文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
8 |
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
9 |
通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
10 |
新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
11 |
石角镇中心卫生院 |
1 |
|
12 |
东溪镇中心卫生院 |
1 |
|
13 |
赶水镇中心卫生院 |
1 |
|
14 |
石壕镇中心卫生院 |
1 |
|
15 |
永新镇中心卫生院 |
1 |
|
16 |
三角镇中心卫生院 |
1 |
|
17 |
隆盛镇中心卫生院 |
1 |
|
18 |
郭扶镇中心卫生院 |
1 |
|
19 |
打通镇卫生院 |
1 |
|
20 |
丁山镇卫生院 |
1 |
|
21 |
安稳镇卫生院 |
1 |
|
22 |
扶欢镇卫生院 |
1 |
|
23 |
石角镇蒲河卫生院 |
1 |
|
24 |
三角镇乐兴卫生院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