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转参聘教师专项招聘考试的通知
为加强福州高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稳定教师队伍,根据《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榕高新区办〔2022〕49号)和福州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对师资的需求,面向符合条件的福州高新区编外合同教师开展专项招聘考试,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入职当年经省教育厅组织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且面试合格被录用为福州高新区编外合同教师。
(二)已在福州高新区学校连续服务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仍在岗的福州高新区编外合同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见下表)
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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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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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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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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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含中职)编外合同教师转参聘教师岗位(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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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1983年
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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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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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招录当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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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编外合同教师转参聘教师岗位(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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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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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转参聘教师岗位(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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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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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备注:拥有教师资格证但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认定的证明材料均以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核时间为截止日期。所有证明材料需在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核之日提供。
三、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为参聘岗位,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核
(一)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笔试
1.所有应聘人员应参加2024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
2.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笔试服务,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按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教育综合成绩来计算。
4.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考生持2024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等材料通过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具体事项另行通过福州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布。
3.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面试。
1.通过现场报名并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过福州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布。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回答专家提问。面试题目为教育教学知识及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通过福州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布。
五、聘用规定
(一)聘用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100分制,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线均设置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线定为70分。面试或综合成绩未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同分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仍同分,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排名为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选岗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三)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高新区官网、福州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其空额递补按相应招考公告规定的为准。
(五)区教卫局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经正式报到安排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
政策咨询电话:0591-62335172。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45-11:30,下午15:00-17:00。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