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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福州市永泰县招聘新任教师9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4 13:44:15

2024年永泰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现将2024年永泰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经县人民政府、编制部门同意,市人社局核准,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编内教师39人,新任参聘教师55人。各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永泰县在编在岗教师;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资格,应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年龄按公告发布所在月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信息将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等网站发布,后续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事项通知、面试成绩公布、考核体检等信息将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新任教师模块)。
 
  报考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医学以及建筑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选择“委托模块”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委托模块-选择教育综合知识),并在确认报考前提交岗位备注(如:报考中职医学专业课教师或报考中职建筑专业课教师);报考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时,应选择“新任教师模块”报名,并选择相应中学学科报名【如:思政教师选择中学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计算机专业教师选择中学信息技术(科技)等】。
 
  3.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4.开考条件: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符合榕人社事〔2022〕151号文规定的岗位可按该文件执行开考比例。
 
  (三)笔试
 
  我县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教师招聘笔试服务。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教师招聘笔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附件中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报考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医学以及建筑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只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组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医学以及建筑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
 
  5.加分政策: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加分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到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87号南城办公区13A)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扩大数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与考人数参加面试。放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2.面试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核需提交材料:报名表(网络打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身份证、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含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含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结果打印件)以及报考相关岗位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上半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未领证书者,凭面试成绩单参加复核。
 
  3.面试内容: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等,学前教育、音乐、美术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为: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五)体检及择岗
 
  根据招聘的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综合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未达要求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统一体检。体检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依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报考农村中小学岗位的体检合格人选,根据报考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
 
  (六)公示及聘用
 
  各招聘岗位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专业岗位未聘用的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本次招聘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拟聘用人员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依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一)编内教师
 
  1.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按期转正。
 
  2.聘用人员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六年。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须按未满的服务年限赔付相应的违约金。
 
  3.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二)参聘教师
 
  按照《永泰县教育局 中共永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永泰医疗保障局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永泰管理部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樟教综〔2023〕5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永泰县现有在岗编外合同教师可参加本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若报考参聘教师岗位并聘用的,将按照《永泰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取消今后参加我县面向编外合同教师招聘编内教师专项考试的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当日书面告知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全部承担。
 
  (三)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高中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永泰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永泰县教育局、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联系电话:永泰县教育局 0591-24859326  24872078
 
 
 
  永泰县教育局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