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40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40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43名,男性39名,女性4名。
三、工作职责
参与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协助民警开展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看护违法犯罪嫌疑人、社区入户走访、窗口引导、110接处警、文稿撰写、档案整理、后勤综合服务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福建省内户籍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01-09岗位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0岗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7.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五、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根据人员学历和岗位层级的不同,除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外,全年实发工资平均在每月3100元至3700元之间不等(含季度、年度绩效奖金及各类津补贴等)。具体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六、招聘程序
经报名审核、简历筛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七、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后不再更改。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
报考01岗位: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楼区福新路230号),咨询电话:87567526。
报考02岗位: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台江区洋中路6-6号),咨询电话:63193298。
报考03岗位: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仓山区朝阳路30号),咨询电话:83463996。
报考04岗位: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晋安区火车站西园村坑头698号),咨询电话:13******026。
报考05-10岗位: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畅安大厦13楼),咨询电话:87027845。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3.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各岗位的,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码(网页截图打印无效)。个人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4.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持有的有效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各类技能证书;
6.民警配偶及子女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在职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8.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考生应下载本期公告中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报名;
9.应聘者可根据需要另附个人简历、成果作品等材料。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3.准考证作为参加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办。准考证领取时间及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考生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5.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fuzhou.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