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编外 工作人员(第二批)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为做好编外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医院以骨科、康复、精神和妇幼专科为特色,目前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2个省级重点专科。医院是全国首批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全省唯一国家卫健委骨科专项能力培训教学基地,是福州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福州市急救中心挂靠单位,连续五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监测指标考核为A级,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单位。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计2个岗位,3人。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18 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 2022 年、2023 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七)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 3:1 以上时开考。不达3:1比例的,经总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放宽至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应在2024年7月3日9:00~7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扫描件。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00~7月8日17:00。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最晚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录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4年7月3日9:00~7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7月6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若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 1:10 以上(含 1:10)的岗位须先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时间长度90分钟,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笔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笔试总分为 100 分,合格线在考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5.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 5 个工作日后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排名前30%的人员进入面试,若排名前30%人员不能达到职位招收人数的3倍,按照每个职位招收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 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 60 分。
3.面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五名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三)。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5.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仅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报考人数比例在 1:10 以上(含 1:10)须先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 2 个以上报考者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列;若面试、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70 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 1:1 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 7 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我院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需要报考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
1.我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2.拟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待遇:根据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网站是我院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组织人事部0591-22169382
监督: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纪检监察室0591-22169034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负责解释。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