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43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43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作支队勤务辅警
二、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男性辅警60人
三、工作职责
参与协作支队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监控、安全看护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及周末班。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4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高165CM以上。
6.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8.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后应当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年人均7.2万元,具体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执勤期间提供食宿,非执勤期间,食宿自理。
六、招聘程序
经报名审核、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务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七、报名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初审,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1日,考生将《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发送至协作支队邮箱:fzyq87026384@163.com,请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内回复信息。咨询电话:87026384。
八、现场资格审查
经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将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到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88号2楼会议室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3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九、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如实上报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3.考生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4.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5.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fuzhou.gov.cn/)和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6.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