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公开招收临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临聘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均以2022年9月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7年9月至2004年9月之间);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招收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含司法所)公开招收临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考生可登录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查看详情。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8:30至9月7日17:30。
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六楼607室。
报名材料:(1)现场领取报名表;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3张;
(3)提供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等。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确定为参加考试人选。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9月17日9:00—11:00。笔试地点另定。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于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收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统一组织安排。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收。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报考者自动弃权而产生空缺的招收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与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拟招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招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拟招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确定劳动关系。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岗位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对象为编外工作人员,不予正式入编,聘用后工资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参加现场报名及笔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福建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动态“福建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以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要求为准。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九、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收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招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招收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591-28922233
监督电话:0591-28923513
十、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含司法所)公开招收临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