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卫健系统招聘临时编外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台江区卫健系统决定于2022年12月面向社会招聘临时编外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02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5.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6.大专以上学历;
7.具备胜任岗位的健康条件、相应资格和工作能力;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22年12月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03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相应邮箱,邮件标题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初审
由各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历条件进行审查,初审通过,接收报名材料。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6.组织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后,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7.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经核验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核验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考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04工资待遇和聘用时长
工资待遇:待遇标准根据应聘人员职称及工作资历确定,具体金额面议
聘用时长:聘用时间暂定为3个月,并视疫情情况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