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资委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政府网站采编人员
二、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征信状况良好,政历清白。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类、经济学类相关专业;熟练计算机应用技术、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信息采集、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
五、工作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楼)
六、管理模式及薪资: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薪资按本单位劳务派遣同岗位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招聘程序
1.流程: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登记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 -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面试由福州市国资委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资格。
3.面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4.面试、体检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材料:(1)填写《福州市国资委公开招聘报名表》,应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格式为PDF或图片;(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能够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等。
2.报名时间及投递办法:自招聘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w1707@163.com提交应聘材料,请以“应聘姓名+学校+专业”为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18:00。
3.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择优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予以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入职前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5.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