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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3 09:23:51

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34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34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协作支队警务辅助人员11名(男性)。

  二、工作职责

  参与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监控、安全看护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及周末班。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福建省户籍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7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报考者相关学历证书必须在报名日之前取得。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5.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7.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本人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

  (8)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具体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执勤期间提供食宿,非执勤期间,食宿自理。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五、招聘程序

  经报名审核、简历筛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务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六、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后不再更改。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4日至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

  鼓楼区杨桥中路288号治安支队办公楼2楼215会议室,咨询电话:87026384(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3.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各岗位的,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码(网页截图打印无效)。个人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4.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持有的有效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各类技能证书;

  6.民警配偶及子女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在职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8.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考生应下载本期公告中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报名;

  9.应聘者可根据需要另附个人简历、成果作品等材料。

  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3.准考证作为参加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办。准考证领取时间及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考生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5.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fuzhou.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