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制支队警务辅助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福州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派驻福州第四十三中学担任教官辅警,位于晋安区浦下路96号)辅警,其中男性21名,女性4名。
二、招聘人数
男性辅警21名,女性辅警4名。
三、工作职责
负责专门学校学生日常训练和管理,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采取24小时轮班模式。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运动员等具备教官职业技能或取得相关资质证书人员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学历,但应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者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4.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6.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五、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月收入约3500-3700元,具体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工作期间提供伙食,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可为外地工作人员提供校内宿舍。
六、招聘程序
经报名审核、简历筛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务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院内)。
咨询电话:87827822转810或815。
八、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的考生应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供资格审核:
(1)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
(4)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须从本期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表格内容用电脑填写,A4纸单面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
(5)民警配偶及子女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警官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证明关系的材料。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九、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围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考核。
4.考生进入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5.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fuzhou.gov.cn/)和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7.在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因考试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8.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