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连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 中共连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连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定向选调试行办法〉的通知》(连委组通〔2024〕15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全县公开遴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我县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遴选岗位34个,计划遴选人数36人。具体遴选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连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较突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近五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试用期或新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5.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2024年连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咨询电话:0597-3128789。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意见,以及1寸免冠近照1张。初审合格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在遴选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按各岗位成绩高低1 : 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加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遴选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遴选资格的,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递补对象。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连城县人社局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遴选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