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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长汀县总医院及疾控中心_卫生健康监督所招聘2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2 13:18:49

关于长汀县总医院及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医疗单位技术力量,经中共长汀县编委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龙人社〔2022〕154号、龙人社〔2022〕168号、龙人社〔2022〕203号)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其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具体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4.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安心卫生健康工作;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5.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及以下(即在199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在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长汀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7.与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定向委培毕业生;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长汀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因辞职(含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至2022年7月31日止未满五周年的;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龙岩市外在职人员和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应征得服务单位、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表”相应栏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如确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经申请最迟应于考察工作开始前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同意其报考证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所在服务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文件或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正常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长汀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长汀县汀州镇环城中路14号卫健局3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597-3160319。报名时,有序排队间隔1米,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个人简历一份。

2.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验证))、岗位要求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

3.长汀县生源户口在本市外的需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

4.报名时在《2022年县总医院及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需注明报考专业、单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填写或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报名,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2.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通畅,以便考试准考证领取等考务信息通知,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阶段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该岗位上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一)2022年长汀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详见附件2)

1.考试形式: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试卷委托第三方命题。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2022长汀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卷委托第三方命题。

2.笔试

(1)笔试科目: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2)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3)笔试合格线: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下调5分即为合格线。

(4)笔试时间预计8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2022年长汀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两位。

2.2022长汀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2.请考生认真阅读下载打印《2022年县总医院及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本人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福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佩戴口罩,且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参加考试。

4.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

四、体检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选岗

报考南山卫生院(1名)、宣成卫生院(1名)中医学专业岗位,濯田中心卫生院(1名)、南山卫生院(1名)、宣成卫生院(1名)护理(学)专业岗位,庵杰卫生院(1名)、红山卫生院(1名)助产专业岗位,濯田中心卫生院(1名)、汀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临床医学岗位,河田中心卫生院(1名)、大同卫生院(1名)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五年)专业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在设定的岗位人数及招聘单位内自主选择工作单位。

六、考察

聘用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指导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长汀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聘用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卫健局下发聘用文件,由卫健局牵头统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九、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职责要求和违约责任等),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聘用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同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经招聘录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1年试用期,不含进修学习时间、不含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五年内不得流通。

(三)除护理、助产专业外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正式入编聘用后,必须5年内(含试用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2022年长汀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2),纳入县管乡用管理。

1.入编后与县总医院及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可列为后备干部。

3.服务期满五年(不含进修学习时间、不含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产假、每年1个月以上的事假和病假),经考核可由县总医院统筹安排到县级总医院相关岗位工作。

(五)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2023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6号)以及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基层医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21]778号)精神,2021-2023年计划实施“公开招聘一批”基层医学人才项目。招聘对象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口腔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和大专学历毕业生,并按规定在服务期内享受一定补助。聘用人员与县总医院(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规培、外出进修学习的时间)。在5年服务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按每人每年1.4万元(含叠加享受本科医学生学费代偿0.5万元/人/年)、大专学历按每人每年0.9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定向培养毕业生不享受该项补助),项目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六)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文件精神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简称“两个同等对待”)。

十、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岗位条件要求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 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2.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口腔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必须为口腔医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学历两者一致,方可报考。

(三)招聘范围全市指:①2022年7月 31日(含)前 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龙岩市籍生源,户籍尚未迁回龙岩市辖区落户的;③2022年7月31日(含)前取得龙岩市辖区居住证的。④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能提供解聘证明的除外)。

(五)加分: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含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应申请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4)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六)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七)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前,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8:00之前提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请,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的,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八)有关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或体检缺席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4.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体检合格后考察前主动放弃的岗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以进行递补,每种情况只进行一轮递补,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进入考察阶段前要将个人档案调入我县人才服务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征得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延长期限。

(十)长汀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考生同时报考2022年福建省汀州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其笔试成绩报考单位共享。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三)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或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二)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97- 6800361。

十三、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长汀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予以发布。笔试、面试通知、成绩及其他等有关招聘信息均在“长汀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和县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长汀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不在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电话:0597-3160319

本公告由长汀县卫生健康局、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长汀县总医院及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2年长汀县总医院(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3.2022年县总医院及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22年县总医院及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5.2022年县总医院及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长汀县卫生健康局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