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岩市市直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市直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技术力量,2022年龙岩市市直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龙岩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施办法》等精神,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43个,计划招聘人数60人。其中:
1.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龙岩市第二医院、龙岩市第三医院、龙岩市中医院、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龙岩市中心血站、龙岩市皮肤病防治院),招聘岗位 40个,计划招聘人数 57人;
2.市直民政系统事业单位(龙岩市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招聘岗位 3个,计划招聘人数 3人;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龙岩市市直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简称《岗位表》,下同)。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18周岁及以上,最高年龄以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为准。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在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其余依此类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根据省卫健委、人社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和已签订龙岩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定向委培生定向服务协议书的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含事业单位自动离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二)具体条件要求
1.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于2022年7月 31日前取得。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附件2,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验)的,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5.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省、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各招聘单位收集初审后,经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6、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交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longyan.gov.cn)、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longyan.gov.cn)公开发布。
“龙岩卫生人才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09:00至2022年7月22日18:00。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名。报考者登录“龙岩卫生人才网”(www.lywsrc.com),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18日10:00至7月22日18:00。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和申诉。报考者可于7月18日10:00至 7月23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网上进行申诉,申诉时间截至7月25日17:00。
5.网上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8月1日08:00至8月6日8:40前自行上网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6.特别提示:
(1)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科目)、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8月6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地点:龙岩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3.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附件1)。
4.笔试成绩及其合格线将在龙岩卫生人才网公布,并书面通知各招聘单位。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的所有报考者直接参加面试。
2.资格复核。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龙岩卫生人才网。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者因故放弃面试或资格复核不符合所产生的空额,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位网的查询结果(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打印),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验)、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3.公布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核的正式面试名单在龙岩卫生人才网、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在此之后不再递补。
4.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面试方案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合格线为7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同一岗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不能区分考试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证、准考证和“福建健康码”(闽政通APP)、行程码,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福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参加笔试前7天内,报考者非必要不得离开龙岩辖区。需持有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并填写《2022年卫生类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4),确认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规定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可采取谈话、查阅个人档案、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结合岗位要求,综合考虑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7-3298399。
十、其他事项
1.网络报名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请咨13606018425;招聘政策和考务等有关问题,请咨询各相关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市第二医院:0597-3399886;市第三医院:0597-3291200;市中医院:0597-2892282;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97-2291696;龙岩市中心血站:0597-2882656;龙岩市皮肤病防治院:13906070238;龙岩市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0597-3130205。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各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