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统计专业辅助人员(劳务派遣)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汀县统计局拟面向全县范围内招聘统计专业辅助人员(劳务派遣用工方式)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和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具有本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品行端正,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失信人员 ;
(5)有非法出入境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二、专业要求
统计、会计学类。
三、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
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给予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终止用工关系。工资参照县统计局聘用人员标准办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 9月1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现场报名:长汀县统计局办公室(汀州镇防汛大厦二楼),咨询电话:3160295(王先生、周女士)。
现场提交材料包括:(1)《长汀县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统计、会计工作经历证明等。
五、考核办法
1.计算机实际操作(30分)。考核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操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70分)。计算机实操结束后,按照计算机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由统计局办公室电话通知。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能否胜任执法岗位等情况。
六、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人数1:1比例,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并由统计局办公室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对象应按时并携带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县统计局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统计局按有关规定及招聘条件进行。
4.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七、研究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八、监督
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6823505。
长汀县统计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