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杭县专项公开招聘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制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为上杭县融媒体中心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2个,计划招聘人数8人,详细招聘信息见《2023年上杭县专项公开招聘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考生可登录“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查阅。上杭县融媒体中心属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招聘考试等工作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上杭县人社局)组织,相关审批等事项由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负责。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以此类推;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已解除协议的除外);
7.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8.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11.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单位)同意后方可应聘。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服务期满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8:00至2023年5月6日17:30止(现场报名请在正常上班时间)。
2.现场报名:报考者下载并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工作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至上杭县融媒体中心二楼综合部(北大路83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和报名。联系电话:0597-3130066。
3.网络邮件报名:报考者下载并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工作证明等扫描件等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shrmzhb@163.com,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二)报名程序
1.招聘单位根据本次招聘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及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并对资格初审的结果负责,招聘领导小组将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将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照片及相关信息报送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招聘领导小组资格复审通过后,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审结果为准;报名时如考生认为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裁定。
4.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由上杭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2.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1)由上杭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初审,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行资格复审确认。(2)通过资格初审的网络报名人员,应按电话通知要求于考试报到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4.拟面试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原件领取面试通知单。
5.面试通知单领取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后达不到3:1比例的紧缺专业或急需补充人员岗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并报上杭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5月20日。
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的《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分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内容为新闻道德法规常识、新闻采访与写作业务,不指定复习用书。
4.笔试合格线:笔试科目合格线为60分,笔试卷面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四)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相关岗位如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经上杭县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的予以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与笔试拟于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要求以笔试当天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①根据给定的素材,按考试要求独立使用Edius或Premiere软件剪辑一条短视频作品,完成视频打包提交,以提交的最终视频文件为考试成品;②根据给定的素材,按考试要求使用常用制图软件(AI或PS或ID)完成一篇微信推文的图文制作,包含推文标题、推文内容及图文排版,以提交的最终图文文件为考试成品。
5.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相关岗位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则为70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相关岗位拟确定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遇笔试成绩分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组织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
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网页(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报组织部门同意。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2.被聘用的人员应按照组织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4月25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公告发布之日)。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考生自行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8)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9)关于工作经历经验的认定,报考者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机关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6.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由上杭县人社局确认,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的,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面试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7.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8.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可申请延期体检,申请时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和书面材料(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9.报考者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长期限。
10.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在上杭县融媒体中心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11.因报考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或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12.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3.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4.本次考试有关信息发布请及时关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5.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与招聘单位或上杭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97-3130066或0597-3316695。
附件:上杭县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20230425).xls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