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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漳平市教育医疗类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10:23:28

漳平市2023年教育医疗类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菁华英才 才聚漳平”行动落实,根据《漳平市委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菁华英才 才聚漳平”行动的意见》(漳委〔202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引进4名高素质教育、医疗人才来漳平就业(其中教育类2名,医疗类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名额、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名额及岗位
 
  本次选拔引进的对象为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应为普通全日制),教育类引进为硕士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硕士为“双一流”高校,博士为普通高校),医疗类引进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本科为“双一流”高校,福建医科大学放宽至全日制硕士以上),引进岗位为漳平市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编制内工作人员4名,具体详见《漳平市2023年教育医疗类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2月以后出生)。
 
  3.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规定的相关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原则上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未在漳平市辖区范围内工作过(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及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等)。
 
  5.往届毕业生应为近五年内毕业的,且毕业后一直从事相关工作的优秀毕业生。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引进生服从工作安排,在漳平市范围内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其中医疗类人才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进修时间),未满服务年限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聘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8.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除上述对象以外,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引进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
 
  1.教育类
 
  (1)安家补助。分别给予博士、硕士引进生60万元、48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安家补助分两次发放,入职满一年评估合格后发放50%,满8年评估合格后发放50%。
 
  (2)购房补助。引进生在漳平市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硕士引进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补贴。享受购房补贴所购房产8年内不得转让,如未满8年转让的,按规定金额退回补助款。服务满8年未享受购房补助政策,仍在岗需购房的,同样按以上标准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2.医疗类
 
  (1)安家补助。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引进生70万元、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安家补助分两次发放,入职满一年评估合格后发放50%,满8年评估合格后发放50%。
 
  (2)购房补助。引进生在漳平市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硕士、本科引进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贴。享受购房补贴所购房产8年内不得转让,如未满8年转让的,按规定金额退回补助款。服务满8年未享受购房补助政策,仍在岗需购房的,同样按以上标准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省级生活津贴补助。引进生符合《福建省2023-
 
  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申报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省级2000元/月的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此政策若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需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就读,由市教育局按照政策性对象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四)配偶就业。引进人才配偶原为漳平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考核调入我市同类同经费渠道有空编的单位工作;配偶原为国有企业正式人员,经研究,可安排到市属国企工作。成年子女未就业的,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等有关部门推荐就业。
 
  三、引进方式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漳平市政府网、漳平党旗红微信公众号、漳平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截止。
 
  2.报名材料及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位网认证信息和职位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教育类的人员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建省漳平市解放路448号漳平市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597-7532452)报名;报考医疗类的人员到漳平市卫生健康局(福建省漳平市桂北路78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党办办公室,联系电话:0597-7529313)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到同一文件夹后压缩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报考教育类的打包发送至邮箱:jy7532452@163.com,报考医疗类的发送到邮箱:wsj449@163.com。面试时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三)资格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提交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会审,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由用人单位适时发布面试公告,并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试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五)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资格。
 
  (六)政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引进对象的廉洁自律、综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政审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经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审批同意后予以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入编手续,签订服务期协议和聘任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不得在漳平市事业单位就业。
 
  (二)工作人员应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漳平市委人才办、漳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7-7532922、0597-7529126。
 
 
 
  中 共 漳 平 市 委 组 织 部
 
  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