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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南平碳计量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15:02:37
  2024年福建省南平碳计量中心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福建省南平碳计量中心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简章为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7日9:00—2024年4月1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我中心邮箱(fjsnptjl2024@qq.com,邮件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扫描件(各一份),以及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若未能在招聘岗位要求的时间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本人将放弃聘用资格”。在职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各一份)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同时,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24年福建省南平碳计量中心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电话通知。
 
  2.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聘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日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南平碳计量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