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瓯市2023年公开选调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
为缓解城区学校师资不足,化解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超编问题,经研究,决定从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6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充实到城区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城区中学共选调18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政治2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物理1名、化学1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城区小学(幼儿园)共选调47名:其中语文11名、数学11名、英语8名、思品3名、音乐3名、体育3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1名、科学1名、综合实践1名,幼儿园3名。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中小教师所教学科(以参加选调学科为准,下同)2020至2022学年两年综合平均分(2020-2021学年下学期成绩加2021-2022学年下学期成绩除以2)不低于全市乡镇学校平均分(由市教师进修学校向相关学校提供该学科全市乡镇学校平均分),或两年综合平均分不低于本校年段平均分(由学校提供分数,村小教师本人以任教的村校作为本校计算平均分),如因分娩假或学校工作安排等特殊情况其中一年未担任该学科教学,则以其中一个学年成绩与全市乡镇平均分或年段平均分比较;如近两年都未担任选调学科教学的,由学校写出未任课理由并进行公示;低年级学段(一、二年级)考试学科和非考试科目教师工作认真负责,较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由学校领导班子评议认定)。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不含七中)在编在岗教师,农村任教满5年(2018年9月1日前至今工资、人事关系在农村,三支一扶入编人员2018年9月1日前开始在农村支教),身体健康。
3、中学岗位具备本科、小学岗位具备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专业对口(小学道法、综合实践不要求专业对口;小学科学要求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类专业)、取得中小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正在被立案审查或处分的、违反师德师风属于“一票否决”的、近五年在教师年度业务考核中有不称职的,均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办法
符合条件的教师,统一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不再进行面试。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2023年建瓯市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采取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报名教师先由学校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学校需对报名教师学科成绩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23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特别提醒:从委托考试模块进入)报名。报考者必须在“应聘考生备注”栏目中注明“小学选调”或“中学选调”,并同时上交经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2023年建瓯市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简明表》(附件)和学校公示情况材料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加分材料)。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及时打印准考证。如因报名者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考试
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报名人员根据本人所报考的岗位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4月30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2023年5月20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由考试院另行通知,请关注相关网站)。报名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总分计算:笔试总分=“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四)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人数比为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总分相同,则根据2018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建瓯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含建瓯市公务员局和建瓯市教育局联合表彰)或建瓯市以上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建瓯市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身份证为依据,年龄大者优先。
(五)复审
拟选调人员须提交选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学历有变更的应提供学历变更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在同学科中从笔试成绩总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在建瓯政府网公告。
(六)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建瓯市政府网公开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
(七)择岗
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岗位招聘的拟选调人员按笔试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
(八)调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分学科以自主择岗的方式确定选调人员岗位。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入新单位的人员岗位聘用原则上按不高于原聘用岗位等级进行岗位聘用,若调入单位没有其原任职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时,则聘用到下一岗位等级。试用期满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为确保乡镇高中教育教学需要,建瓯七中暂不参加本次教师选调,其他学校选调后教师实际不足的,将从2023年新教师和调动及交流教师中予以补充。
2、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纪检组有关人员组成的监察工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3855966、 3862309。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建瓯市教育局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