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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南平市光泽县紧缺急需学科教师专项招聘4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10:43:42

光泽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光泽县紧缺急需学科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光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光泽县加强教育医疗人才引进培养留用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光委人才〔2022〕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将赴福建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等院校开展光泽县2023年12月“人才校园行”暨教育类紧缺急需人才引进专项现场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中学教师4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
 
教育紧缺急需专业重点学科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
 
5.年龄: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7.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1.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12月13日,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福州市);
 
12月14日,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
 
12月15日,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四平市)。
 
2.报名(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学位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3.面试
 
由县委人才办、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招聘小组,以“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现场招聘。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当现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实行现场面试签约;当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依序优先录用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剩余岗位由全日制本科生于当天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具体通知为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某一岗位无人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则该岗位保留至下一场招聘。
 
4.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进入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采取统一安排集中体检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5.签订协议与聘用
 
经面试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事业编制,引进人才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执行。
 
(二)人才政策待遇。引进对象符合《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光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光泽县加强教育医疗人才引进培养留用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光委人才〔2022〕2号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市、县人才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1.A类: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高考学科专业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或24所全国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1)生活待遇。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30万元、本科生15万元安家补助(安家补助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分别发放30%、30%、40%,下同);引进5年内,每月给予博士研究生4000元、硕士研究生3000元、本科生1000元生活补助。
 
(2)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光泽工作期间,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人才奖励房”和“购房补助”相应政策。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不超过100㎡、80㎡的人才房或50万元、40万元购房补助。本科生入职后,毕业5年内在我县新购商品住房(以取得毕业证时间为准),工作满3年后,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
 
(3)工作年限奖励。引进人才连续工作满5年后,在保证继续在我县工作服务至少3年的条件下,再给予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工作年限奖励(工作年限奖励第六年、第八年分别发放50%、50%,下同)。
 
2. B类:24所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高考学科专业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或24所全国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1)生活待遇。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本科生1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5年内,每月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本科生500元生活补助。
 
(2)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光泽工作期间,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人才奖励房”和“购房补助”相应政策。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不超过80㎡、60㎡的人才房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本科生入职后,毕业5年内在我县新购商品住房(以取得毕业证时间为准),工作满3年后,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
 
(3)工作年限奖励。引进人才连续工作满5年后,在保证继续在我县工作服务至少3年的条件下,再给予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7万元、本科生5万元工作年限奖励。
 
3. C类:教育紧缺急需专业重点学科的其他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应为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1)生活待遇。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安家补助;引进5年内,每月给予博士研究生1000元、硕士研究生500元生活补助。
 
(2)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光泽工作期间,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人才奖励房”和“购房补助”相应政策。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不超过80㎡、60㎡的人才房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本科生入职后,毕业5年内在我县新购商品住房(以取得毕业证时间为准),工作满3年后,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
 
4. 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光泽县名下无住房、单位未提供宿舍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周转房)或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700元、500元租房补贴。
 
5. 交通住宿补助。报名审核通过后,到光泽县参加面试的人才给予交通及住宿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县外市内400元、省内市外800元、省外1500元。
 
6. 实习补贴。在校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后可参加光泽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跟岗实习,按照2000元/月享受实习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实习期间免费入住教育人才周转房,并办理不低于100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 异地交通补贴。引进人才未享受租房补贴和教育人才周转房的,1年内给予非光泽籍(光泽成长地)的县外教育人才异地交通补贴500元/月。
 
8. 家庭补助。本土光泽籍或光泽生源地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方式入编从事教育工作的,入职当月给予人才一次性5000元的回归奖励,且入职第2年起连续3年每年给予其父母或祖父母5000元家庭奖励。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光泽县委人才办、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详情可咨询光泽县委人才办:0599—7951799;县教育局:0599-793383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光泽县教育局
 
中共光泽县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