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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福安市教育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4:15:37
  福安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告(七)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77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调整福安市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49号)文件精神,我局拟于2024年统一组织福安市第一中学等6所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4届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年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报考福安一中、二中、六中、八中、老区中学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可降为本科学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35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到2024年7月),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8名新任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每位应聘者可报1-2个岗位,采取志愿级差(第二志愿面试成绩减3分)和“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用。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起。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电子邮箱地址:fajyrs@163.com ,联系电话:0593-6381271 。同时扫码填写相关信息。
 

 
  3.材料要求:《福安市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原则上须应聘者本人亲自到场确认资格。
 
  2.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5楼508室(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
 
  3.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4)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书、证明等。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三)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情况特殊的,经研究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采用综合技能面试办法,即片段教学(10分钟) 和专业素养提问(5分钟)。主要考察运用专业知识和新课程理念分析处理教材、组织实施课堂教学、运用教学语言、板书等基本教学技能完成教学目标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口头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处理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面试内容:考生自行准备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一个课时内容进行片段教学;专业素养问题由面试评委当场命制,考生思考后当场作答。
 
  5.面试细则及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片段教学70分, 专业素养提问30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情况,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及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操作细则>的通知》(宁教规〔2023〕6号),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新引进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六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其他事项
 
  1.此通告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0日。按报名先后顺序分场次组织面试,若岗位招聘计划数已完成,此岗位不再进行招聘(在报名前请来电咨询)。
 
  2.招聘工作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
 
  3.联系方式:福安市教育局 兰老师 15959312288
 
  彭老师 13626980988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福安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