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福建 > 宁德

报名入口

2023年福建宁德市东侨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3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15:19:53

关于做好2023年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经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2023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3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新任模块)》(附件1)和《2023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在编在岗公办教师计划表(委托模块)》(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任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3届毕业生),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2.委托岗位:面向福建省遴选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立志奉献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修订)规定的标准。

3.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中小学委托教师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幼儿园委托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报考委托岗位者若属于省级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教师技能大赛获奖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按此计算方法类推。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核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5.2023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6.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所设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8.报考委托岗位者要求满足以下其中一项:①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或专项表彰{具体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特级教师、最美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实事杰出人民教师、师德标兵、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②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③县(市、区)级教师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失信被执行人;(4)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5)难以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所列情形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新任岗位和委托岗位均需通过全省新任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1.报考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报考(网址:www.eeafj.cn,在“数字服务大厅”中点击“教师招聘考试”)。报考者只能报考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岗位中的一个,不能兼报,且务必在简历栏注明所报岗位代码(计划表第一列岗位代码),否则初审不予通过。

3.资格审核: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教育局对报考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报考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最终审核结果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有关事项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30日,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考生须及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科目共设29个专业类别(附件3),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5.笔试成绩公布: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公布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公告为准。

6.其他事项: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9月1日前期满的人员)及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应聘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原始笔试总分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者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内注明加分种类,并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至东侨开发区教育局,由人社局、教育局审核确认,逾期视作放弃加分资格。

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加分。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与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不含委托岗位符合免笔试条件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弃权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现场资格复核:拟入闱面试的应聘者本人持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的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学校所出具的证明;在编在岗教师在复核时还应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或同意调动的证明,以及学校出具近二年任教的学段学科证明,符合免笔试条件者其相关证明材料可延迟至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现场确认时,出现与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4.其他说明:各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及资格复核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通过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fjdq.gov.cn),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

六、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按50%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50%计入招聘总成绩,其中符合委托岗位免笔试条件的应聘者,以面试成绩作为招聘总成绩,以上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若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考核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体检不合格者或考核不合格者空出的岗位,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组织领导和监督

2023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九、其他事项

1.岗位分配方式:由东侨开发区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具体需求数采取两次抽签方式产生,即第一轮抽签确定第二轮抽签(择校)的顺序,第二轮抽签确定分配的学校。

2.被聘用人员符合《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的,可申报相关补助待遇。

3.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联系电话:教育局:0593-2831536,人社局:0593-2807075。联系地址:东侨开发区陈普路8号侨智大厦七楼。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2023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新任模块).xls

附件2:2023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公开招聘在编在岗公办教师计划表(委托模块).xls

附件3:笔试科目类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