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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博士招聘15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20 18:19:10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2024年度博士招聘方案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财政核补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积极吸引优秀博士到我市就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5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招聘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报名第一日。
 
  (四)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序号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人数

1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临床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9

2

医技及其他医师、技师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

3

临床药师

药物分析学、药学、临床药学、药剂学、药理学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

4

临床护理

护理学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ptxyfsyy.com.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常年招聘,招满为止)
 
  (二)提交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硕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学校的专业方向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先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并将上述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压缩打包发至邮箱pyrsk10000@126.com。 (邮件主题注明“博士+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联系电话:0594-2385512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
 
  (四)资格审查
 
  1.报考者可以使用本人已获得的学历、学位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不仅报考的专业要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也要符合招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2.医院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在体检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入职前提交。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站。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以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为主要内容。
 
  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须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2.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考核。试用考核合格的,报人事部门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相关待遇
 
  1.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补助政策执行。
 
  2.医院另一次性给予130万元-160万元的住房奖励、8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等政策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监督电话:莆田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0594-2631233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纪委监察0594-2286643
 
  本公告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