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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莆田市秀屿区补充招聘新任教师38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7 12:55:12

2022年莆田市秀屿区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第1号)

 

秀屿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第一轮工作已结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通知》(闽教规〔2022〕3号)及招聘方案规定,现将2022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第一轮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13个岗位共38名)

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2022年12月)。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仅可报考一个相应学段相应学科岗位。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4日;秀屿区教育局208室。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报告单(手机现场查询)及复印件1份(可在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http://jszk.eeafj.cn/上查询打印)。index.html

(五)资格审核:报名当天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注意事项: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四、笔试加分: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2-5)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并在8月4日当天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见附件7)各一份送秀屿区教育局208室审核认定,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第一轮报考秀屿区加分证明材料已提交的且未被聘上者,如第二轮补充招聘也报考我区,也须于8月4日当天确认签名。

五、确定面试人选及组织面试等工作

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具体细则见2022年3月17日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网址http://www.ptxy.gov.cn/ztzl/jyzl/gggs_33101/202203/t20220317_1712242.htm)。

第二轮补充招聘后续相关事宜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ptxy.gov.cn/ztzl/jyzl/)上通知、公布(公示),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5894433

秀屿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2022年秀屿区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附件2: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doc

附件3: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1号.doc

附件4: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 莆政办〔2012〕225号.doc

附件5:《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docx

附件6:农村“独女、二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doc

附件7: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