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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博士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8 14:30:10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博士招聘公告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财政核补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积极吸引高学历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就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招聘方案:

一、医院简介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是福建省最早的医院之一,创建于1896年,是一所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莆田学院唯一一所直属附属医院,也是全省仅有的四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单位之一。医院分新旧2个院区,占地面积300多亩,总建筑面积24万多平方米,开放床位2200多张,业务量居莆田市之首。设有74个临床医技科室,50多个病区。职工近2600人。

现有1个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7个医学研究所,1个医学博士联合培养点,9个医学硕士联合培养点,29个市医学分会及质控中心挂靠在我院。我院拥有莆田市医疗卫生单位唯一一个科研型中心实验室。作为莆田市新冠肺炎唯一定点救治医院,在2021年莆田疫情中,我院的医疗救治工作得到了国家卫健委和各级救治组专家的充分肯定。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四)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人数

1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6

2

医技及其他

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

3

临床药师

药物分析学、药学、临床药学、药剂学、药理学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

4

临床护理

护理学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

四、引进博士待遇

医院补助

市人才专项经费

总待遇

住房奖励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购房安家

补助

生活补助

130万元-160万元

8万

10万

30万-60万

6万

(1000元/月,分五年)

184万-244万

备注:1.市人才专项经费为现行的政策,市委人才办会适时进行调整;

2.符合福建省、莆田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医院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另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待遇;

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积极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就学问题;

4.具体奖励另见医院引进(培养)博士暂行规定相关文件。

五、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ptxyfsyy.com.cn/)上发布。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7月31日(招满为止)。

(二)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后);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硕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至pyrsk10000 @ 126.com (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博士”)。

(四)资格审查: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办法:采取面试的方法。主要是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并以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

面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八、体检、考核

(一)按照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由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按1:1比例对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三)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聘用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因审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医院服务年限不少于十三年。

(三)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监督电话:莆田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0594-2631233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纪委监察0594-2286643

附件:莆田学院附属医院2022年博士应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