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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统计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11:00:49

莆田市统计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莆田市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商贸业统计专业人员,此岗位为劳务派遣用工,主要职责是协助完成各项常规统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择优面试和考察等程序实施。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商贸业统计专业

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模式和工作地点

工作模式:参照公务员日常管理制度及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地点:莆田市人民政府1号楼6层。

四、报名资格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统计、会计、经济专业及有从事商贸业统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细致,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二)不得报名或取消报名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一)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6月1日起至6月7日。

报名材料: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簿(需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专业证书或证明文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验证报告),所有证件均需要原件扫描或清晰照片,统一整理好发至报名邮箱ptstjj@126.com。

原件待面试时带到考场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莆田市统计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三)招聘面试

应聘者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四)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拟录取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通过电话通知。

(五)体检: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由其他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公示、聘用:拟聘用对象在莆田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派遣至莆田市统计局工作。

六、相关说明

(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正式聘用工资3000元/月,考核合格每月绩效工资300元,并按相关法规政策缴交“五险一金”。

(二)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拟聘人员一经确定录用,安排具体岗位,需服从安排;在考察、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六)考生对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考务咨询电话:0594-2221989。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莆田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莆田市统计局编外人员应聘登记表

莆田市统计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