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毓英中学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秀屿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师52人,遴选事项如下:
一、遴选对象
秀屿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遴选岗位、人数、条件
(一) 遴选岗位、人数
(二)岗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年龄须40周岁及以下( 1982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录用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满3年及以上,近3个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考核不定等次视同合格)。
以下情形人员不能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8月14日—16日。
2.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023年秀屿区毓英中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承诺书(附件2)一份。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xyqyyzxbgs@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自行判断自身条件与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同时追究其责任。
4.资格审核:报名人员于8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秀屿区毓英中学(城东校区)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现场片段教学方式进行考核。片段教学准备时间60分钟,现场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届时由评委在秀屿区现行教材中(八年级下册),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一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课堂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
3.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为合格。
4.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随机抽调,每组7人。
(三)考察
根据遴选岗位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聘用管理
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最多可进行一轮递补)。教师职称及岗位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
公开遴选教师工作由秀屿区毓英中学组织实施,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负责指导。
咨询电话:0594—7955868
其它未尽事宜由秀屿区毓英中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秀屿区毓英中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