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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0:58:36
  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2024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是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企业化管理运作模式。主要承接原区质量计量所和区检验检测中心(区粮油质量监测站)的法定、公益职能和农产品检测、水产品及饮用水水质检测等职能。
 
  现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受过刑事处罚,无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4.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以岗位表(附件1)为准;
 
  6.能胜任所聘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党政纪处分且处分影响期未满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人员;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1.年龄计算均以2024年1月22日为截止日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22日期间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考生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4年1月22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22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4年1月22日前取得。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共计4个岗位,共计员工4人,所有岗位工作地点均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2024年招聘编外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
 
  注: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附件2),各招聘岗位具体相关专业规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等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前按该指导目录的指导意见申请复核,逾期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公告发布及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采取网络公告形式,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等渠道进行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2日17:00至2024年2月5日17:00。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登录报名系统“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进行报名。并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
 
  2.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扫描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材料提供不全等情况,工作人员将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发布审核结果,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发布的信息内容,否则后果自负。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17:30。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2月5日17:3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http://bm.ptgzrc.com/)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若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于2024年2月6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一)开考条件
 
  原则上笔试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总分为100分,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开考笔试成绩排名前三的进入面试,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
 
  4.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2月24日。
 
  (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占总考核分40%,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核
 
  进入面试人选需提供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职称证书(有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的岗位)、社保缴纳记录或工作证明(有相关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复审,逾期不能办理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核需要递补的,可在报考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予以淘汰。达到面试开考条件的,如因现场缺考等原因致使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1的,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成绩占总考核分60%。
 
  对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需要递补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总成绩计分标准
 
  1.总成绩以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作为最终分数;
 
  2.如总成绩排名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背景调查)
 
  各岗位总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背景调查)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排名相同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背景调查)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者,则通过符合岗位优先条件数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考察(背景调查)人员名单;若还出现排名相同者,则通过加试面试环节确定进入考察(背景调查)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拟聘用应聘者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自费。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及“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微信公众号等相关载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报到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规定参照用人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给予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薪酬福利与人才政策
 
  (一)薪酬福利:
 
  1.单位为员工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提供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具体以单位相关制度为准;
 
  2.单位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成长平台和晋升渠道;
 
  3.参考月薪(税前):综合办公室岗位4k-7k、检测部、业务部岗位6K-8K;
 
  4.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租房补贴。
 
  (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政策:
 
  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标准的,按人才类别可享受生活津贴、安家补助、科研创业启动资金、子女入学等方面待遇。具体实施细则可登陆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网站(http://www.pingtan.gov.cn/)进行了解。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选聘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等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在本次招聘各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相应资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发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公告形式另行通知,如因无故关机、换号、无人接听、无信号等无法接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应聘者自负。
 
  (六)报考应聘者对招聘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可与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联系。
 
  考务咨询电话:0591-38089991(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
 
  0591-23167091(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开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91-86165099。
 
 
 
  平潭综合实验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