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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闽南师范大学全职聘用台湾师资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4-03-12 11:29:13
  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全职聘用台湾师资招聘启事
 
  闽南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持“博学、明理、砺志、笃行”的校训精神,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攻坚克难、敢拼会赢”的优良传统,筚路蓝缕、开拓前行、求索奋进。2018年成为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成为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1个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19个硕士点,2个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
 
  学校现有江滨、圆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亩。现有本科专业68个,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21849人。专任教师138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33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19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0人次;海军高新人才工程、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170人次。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新闽南师大建设”为主线,主动服务“国家统一、中国-东盟民心相通、海内外闽南人统一战线构建”等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东南亚知名、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建设步伐,为全方位推动新时代福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现因学校教学科研需要,拟招聘一批台湾师资,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2.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3.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
 
  4.身心健康,能够全职到校工作;
 
  5.拥护祖国统一大业,政治上无“台独”倾向。
 
  二、相关待遇
 
  1.实行年薪制
 

人才类别

年薪

租房

补贴

探亲

路费

按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文件,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安家补助

博士:45万

副教授:46万

教授:47万

(以上均包含B类补助)

按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文件,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C类安家补助

博士:35万

副教授:36万

教授:37万

(以上均包含C类补助)

其他

博士:28万

副教授:29万

教授:30万

每月1000元

每年

5000元

 
 
  以上待遇均为税前待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已具备副教授、教授职称的台湾师资到校后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近五年的论文符合我校相应规定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职称。
 
  3.所有在职的全职聘用台湾博士教师符合条件可自愿享受社保。
 
  4.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议”。
 
  三、岗位需求及联系方式
 
  详见《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全职聘用台湾师资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填写《闽南师范大学全职聘用台湾师资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台胞证、台湾地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包括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国(境)内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聘书、相关任职证明、近五年科研成果目录,包括论著(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期刊名称;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等;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等。外文材料须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以上材料发送至各二级学院邮箱,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应聘学院+岗位+姓名”方式命名。各二级学院将查看材料筛选有意向的应聘者,并通知其参加面试考察。
 
  五、签约及聘期
 
  学校审批通过同意聘用的,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通知应聘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文件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或C类安家补助的人才聘期六年,其他人才聘期三年。
 
  六、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97237
 
  网址:www.mnnu.edu.cn(“人才招聘”信息栏)
 
  咨询邮箱:rscrcb@mnnu.edu.cn(此邮箱仅作为咨询相关事宜之用,应聘材料请投至附件1中各二级学院相应邮箱)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