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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教育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9 09:54:22
  2024年福建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教育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我省最早创办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建校60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基础教育为办学方向,以服务中小学校长教师专业成长为己任,秉承“追求卓越 甘为人梯”的学院精神,恪守“学高为师 身正乃范”的校训,扎根八闽大地,矢志强师兴教,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福建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年来,学院先后入选全国首批14个“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领航工程培养基地、全国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基地、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基础课培训基地。
 
  因工作需要,2024年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4.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引进待遇
 


  号

部门

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1

校长研修部

心理学

教师

1

心理学类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教育学

教师

1

教育学类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1

教育学类

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

语文研修部

语文
教师

1

中国语言文学类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1

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

数学研修部

数学
教师

1

数学类、数学教育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4

外语研修部

英语
教师

1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教育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1

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5

文科研修部(马克思主义研修部)

思政
教师

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

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6

理科研修部

物理
教师

1

物理学类、物理教育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

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生物

教师

1

生物科学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

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7

体育与艺术研修部(学前教育研修部)

音乐

教师

1

音乐学及相关专业、音乐教育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体育

教师

1

体育教育、体育学类

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教育学院网站公开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案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报送到福建教育学院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福建教育学院招聘邮箱fjjyxyr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复印件,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教育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邮编:3500025
 
  电话:0591-83727430
 
  联系人:魏老师、陈老师
 
  E-mail:fjjyxyrsc@163.com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教育学院组织实施。福建教育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38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