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控制总量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公立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被誉为“艺术人才的摇篮”。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2024年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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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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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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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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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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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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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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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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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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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艺术硕士专业(音乐)、音乐(学)、音乐、音乐学,(以上专业研究方向为萨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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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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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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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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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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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音乐表演理论与实践、音乐(学)、音乐、音乐学、钢琴、钢琴伴奏、钢琴演奏,(以上专业研究方向为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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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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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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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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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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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编导、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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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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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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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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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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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工业设计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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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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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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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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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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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学、茶叶生产加工技术、茶艺与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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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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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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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历史)建筑修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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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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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建筑遗产保护、历史建筑与保护、历史建筑保护与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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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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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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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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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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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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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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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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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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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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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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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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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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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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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产业教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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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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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管理、传媒与文化产业、旅游管理、旅游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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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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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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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产业教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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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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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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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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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高层次)”命名,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fjyxrsk@163.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控制总量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扫描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对应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5.本人的工作简历及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扫描件。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我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在面试、考核前进行,报考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学校组成2人及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招聘的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服从学校岗位调配。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校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甘蔗街道学院路8号,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100
电话:0591-38268010
联系人:王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118163(省文旅厅人事处),0591-87118868(省文旅厅机关纪委),0591-38268016(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