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博士研究生方案
我中心坐落于福州西子湖畔,象山之麓,创建于1959年1月,1973年筹建“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1980年成立“福建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1986年增挂“福建省放射卫生防护所”,2003年7月更为现名,系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省职业病和化学中毒预防控制工作,也是福建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福建省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政府行政部门技术支撑机构。因工作和学科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 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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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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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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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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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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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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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中毒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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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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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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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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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网站(www.fjcodc.com.cn)公开发布。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招满即止。
2.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博士+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邮箱(fjodcrsk@163.com),报名材料包括:
(1)《2024年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填写)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获奖证明、其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立项书、结项证书以及专利、奖项等科研成果材料;其他能够证明应聘者水平、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6)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面试、考核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由个人陈述、评委提问、现场答询等环节组成,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考核时间将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相关人才身份及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门诊综合楼701室)
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07号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26374
联系人:刘辉
中心网站:www.fjcodc.com.cn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我中心纪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07443。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