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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16:34:50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院)因工作需要,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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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法犯罪、违纪等不良记录。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若体检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四)能服从单位的安排,工作严谨,认真负责,能够积极配合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法律法规不适合应录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福建海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平潭台湾创业园12号楼6层;联系人:小潘,联系电话:0591-38089775;

2.线上报名方式:将相应报名材料的电子版至如下邮箱718801625@qq.com,备注:电子版各材料需齐全,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岗位报名表、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信息表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要求

(一)按平潭综合实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应聘人员需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所有应聘人员需于面试当日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及“健康码”绿码。面试当日“健康码”绿码但现场体温检测不合格(≥37.3℃)的人员,可适当休息后进行复检,复检体温低于37.3℃的人员方可进行面试。

(二)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时实行全封闭管理。如携带通信工具(含具有无线电接收信号的电子产品)应全部寄存,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室。

(三)应聘人员不得请人代考,现场不得有舞弊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考室后,应聘人员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2: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