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启事
根据我院开展基础教育领域有关需要,拟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师教育学院实践与拓展办公室行政助理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专业。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5.符合我省劳务派遣条件。
三、岗位要求
1.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沟通、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际能力;
2.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了解办公室工作流程和行政管理有关知识,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管理岗位方面的工作经验;
3.熟悉基础教育领域有关工作,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教学方面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网站(http://jsjyxy.fjnu.edu.cn/main.htm)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报名电子版材料(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应聘岗位—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249575200@qq.com,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教师教育学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岗位工作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14日前。我院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可免于笔试。
1.笔试
根据简历筛选与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须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笔试环节免除,则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向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推荐拟聘人选,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十、薪酬福利
3000-5000元(含五险一金)
十一、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者专业分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3.应聘者应聘过程中的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学院纪检委员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7592。
5.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87821655。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老校部和平楼3楼。
邮编:350117。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