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师范类公办学校,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办学历史,学校现有专业20个。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拟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资历要求 |
01 |
教育学教师 |
2 |
教育学类、教师教育、教师教育学、学习科学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02 |
心理学教师 |
1 |
心理学类、职业教育心理学、教育心理与学生发展、学习心理与发展、心理教育、教育心理学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03 |
音乐 教师 |
2 |
表演艺术类、音乐教育、音乐与舞蹈学、舞蹈教育、音乐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钢琴教学、钢琴教育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04 |
美术 教师 |
1 |
艺术设计类、美术教育、美术设计、设计艺术教育学、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设计教育、艺术设计理论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05 |
中文 教师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世界汉学与中国学、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现代汉语语言学、中国文学古今演变、国际汉语教育、对外汉语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06 |
数学 教师 |
1 |
数学类、数学教育、数学教育学、数学与信息技术、数学技术、应用数学与计算数学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07 |
马哲 教师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哲学类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中共党员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案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常年招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岗位招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箱rsc2021@fjys.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学位查询认证报告,暂时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考核前,应聘人员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由我校学术委员会按照学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的,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学校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学校组成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内人员管理,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校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学校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88064912 陈老师
0591-83513010 林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校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345793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