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福建 > 泉州

报名入口

2024年福建泉州市安溪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10:05:46
  2024年安溪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安溪县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安溪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被吊销或注销执业医师证的人员;⑦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⑧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要求
 
  1.2024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的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认证。
 
  特别说明: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fxzy.html)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报考人员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
 
  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8:00—2024年4月1日下午5:30
 
  报考人员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x.kaowu.cn),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请关注公众号实时通知)。
 
  2.报名材料: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报名所需的其它资历证明等。
 
  (三)资格初审和面试通知书的打印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工作部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初审,安溪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最终审核。
 
  打印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接到系统通知后,登录报名系统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考资格。
 
  2.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证件、信息及其它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所需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资格初审合格的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一)面试
 
  1.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等有效证件。不得替考,否则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成绩将在安溪(海峡)人力资源服务网(http://ax.hxrc.com)上公布。
 
  (二)资格复核
 
  在面试成绩公布后,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入围考生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的,或在考试中舞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
 
  资格复核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报名所需的其它资历证明等。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体检对象,若2名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1)烈士子女;(2)退役军人;(3)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4)取得较高专业技术资格;(5)取得较高学历的。若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则经安溪县妇幼保健院班子集体研究体检对象后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核
 
  安溪县妇幼保健院、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工作部将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和政审考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考生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溪(海峡)人力资源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安溪县妇幼保健院将拟聘用人员报送县卫健局审核。
 
  六、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给予辞退。工资福利参照医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发放。
 
  七、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考生在资格复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通知、通告等将通过安溪(海峡)人力资源服务网(http://ax.hxrc.com)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工作部,联系电话:0595-68782166。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68791329。
 
  (六)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环节主动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本自愿放弃声明的书面材料。未及时提供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七)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安溪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安溪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