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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7 11:32:35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执法协管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和事业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具备24小时值班需求。

5.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jyjjz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

(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经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洛江区万荣街97号区政府机关大院前楼一楼)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笔试方式,并结合评估个人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最终确定招聘人选。具体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笔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结果3个月内有效,原则上如遇聘用人员主动离职、解聘等情形,由区应急管理局直接按照招聘考试结果排名顺序递补聘用人员。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苏,电话:0595-2263200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考察入围后需经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及提供虚假信息(含审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笔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