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7名。岗位职责为: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相关要求: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岗位需参加夜班、24小时勤务轮值。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用人单位 | 代码 | 岗位 | 岗位简介 | 人数 | 性别 | 其他条件 |
支队机关 | 01 | 文职辅警 | 协助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参与勤务工作。 | 1 | 男 | C1及以上驾驶证。 |
二大队 | 02 | 勤务辅警 | 协助勤务工作,参与内勤综合工作。 | 3 | 男 | C1及以上驾驶证1年以上。 |
四大队 | 03 | 勤务辅警 | 协助勤务工作,参与内勤综合工作。 | 1 | 男 | C1及以上驾驶证1年以上。 |
五大队 | 04 | 文职辅警 | 协助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参与勤务工作。 | 2 | 男 | C1及以上驾驶证。 |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2005年9月30日前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接受高速交警工作勤务模式,服从岗位调配;
(六)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一)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二)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三)退役军人;
(四)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录用后发生或发现的,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未结案的。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七)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八)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九)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一)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在泉州高速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3:30-5:30。
【报名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万虹路168号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楼政工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595-28852651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自行准备齐全:
1、报名信息表(现场填写)。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位网验证报告各1份。
4、符合同等条件优先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
6、属于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役军人证。
7、其他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
(三)考试
考试包含技能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考试的形式组织,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法律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卷面总分为100分。
2、面试
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确定面试对象(如人数不足,降低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价值观念、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体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
注意:患有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试项目运动疾病的考生,以及身残、体虚类人群等,应在体能测试开始前向考务工作人员提出,避免对自身造成伤害。如在体测过适中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如因自身原因在体测中造成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到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下一名进入体检。
(五)政审
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发现有本公告中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新聘辅警工资待遇按七级辅警待遇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再按照规定评定层级。
五、其他事项
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泉州高速公路支队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