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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09:49:52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01岗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机关文员A 3名
 
02岗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机关文员B 1名
 
03岗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机关文员C 1名
 
04岗 晋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A 1名
 
05岗 晋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B 3名
 
06岗 晋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C 6名
 
07岗 晋江市青阳环境卫生中心文员 5名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所示的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新员工入职后须无条件服从单位工作调动安排。
 
三、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按晋江市城市管理局编外人员现行薪资福利标准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享受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20日下午17:00。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①晋江市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其他相关资格及荣誉证书;
 
⑤本人近期2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以上材料统一整理至压缩包发送至邮箱lqh@jinjianghc.com,压缩文件标题为“姓名+城市管理局+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595-82008296、13808556332。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和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共同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用人单位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并根据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录取。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由招聘单位组织一场加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合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聚才网予以公示7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2.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聚才网(http://www.jucai.gov.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聘用人员与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工作。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