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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09:38:40
  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三)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永安市等部分县(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29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 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三明市第二医院5名,永安市中医医院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学历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以后出生),本科生岗位30周岁以下(即1993年3月以后出生)。
 
  7.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网站(http://www.sm2y.com)、永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a.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招聘会现场。
 
  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个人简历(含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资格证书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是往届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采取现场问答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2024年3月9日上午9:00-11:30,面试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我院将对简历初筛后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我院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由我院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考察对象为2024年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及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
 
  2.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明市第二医院
 
  (三明市永安总医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