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流县统计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清流户籍,年龄在25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中专以上(含中专),招聘职数1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工作态度积极,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五)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意长期在本单位上班优先。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条件人员请于2022年7月29日18:00前到清流县统计局办公室报到,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过关的可以进入面试。
(三)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四)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体检由个人到县医院检查。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联系方式。统计局办公室: 0598-5322454。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清流县统计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