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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筼筜幼儿园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1-03 13:23:52
厦门市筼筜幼儿园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筼筜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专任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持有健康证。
 
(二)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幼儿园教师(1人),负责幼儿园班级教育教学工作
 
(1)性别不限,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热爱幼儿,具有独立带班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有一定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发送到邮箱962711481@qq.com。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01月31日。
 
3.联系人:郭老师
 
咨询电话:18905927566    5059946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我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指定的区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  http://www.xmsmedu.cn/tzxx1/zpxx.htm)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厦门市筼筜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3.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筼筜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筼筜幼儿园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