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宁宝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辅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非在编教辅1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守社会公德及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幼儿园的各项安排。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熟悉《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
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内容;
2.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同等条件下,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面试内容
唱、跳、画、片段教学、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
三、相关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集府办〔2022〕71号文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发放。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应聘电子档材料发至电子邮箱:87330118@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咨询联系:胡老师 18559273605。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幼儿园通知为准,请关注邮箱并及时回复。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
七、聘用
1.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通过面试受聘人员由幼儿园统一统筹规划分配至宁宝幼儿园总园或分园。
集美区宁宝幼儿园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