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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2-11-04 09:28:56

集美区乐海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语文非在编教师1名(2022年12月-2023年8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3.资格要求:

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证书、语文专业有关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或相应水平资格证书。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非在编教师待遇统一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6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lhxx6199018@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3.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92-6199018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事宜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小学

2022年11月3日

附件:集美区乐海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