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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第三医院核酸检测岗位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1-06 09:20:08

厦门市第三医院核酸检测岗位人员简章

 

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为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企业,2019年6月公司整体划转至国贸控股,成为国贸教育集团下属企业。作为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高新人才公司坚持以诚信专业的服务理念、高效创新的服务品质,聚焦人才资源开发,全力打造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生态链,努力为人才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现已形成以招聘(职业介绍)猎头、培训咨询、考试测评、派遣外包等人才业务为主,产业园建设运营等为辅的多元化发展格局。高新人才公司为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先后获得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福建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领军企业、厦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领军企业、厦门市成绩显著人才服务机构、厦门市国资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因业务需要,我公司拟招聘核酸检测岗位人员6人(检验科4人,输血科2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职责

1、24小时轮班制,具体班次按照医院检验科或输血科要求执行。

2、需按照检验科或输血科要求完成日常检验(包含但不仅限于核酸检测、临检、生化、微生物、免疫、急诊、发热门诊等)工作,并按科室安排参与值班。

3、服从医院、科室临时指派或突发事件工作任务,如遇各项检查或活动,由医院统一安排工作。
二、任职要求

1、检验科:取得临床检验技术资格(检验士,检验师);输血科:具有临床检验技术资格及PCR上岗证;

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相关专业。(投递简历时,请上传所有资格证书及PCR上岗证,否则为无效投递)

2、年龄35周岁以下。

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2月至2004年12月间出生人员;

3、身高要求155cm(含)以上。

三、薪资福利

年综合薪资福利待遇11万左右,(含工资、考核奖金、福利,个人及单位应缴交社保、公积金等)。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择优通知面试,招满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通过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否则视为无效投递,方式如下:

手机端:添加“厦门高新人才”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社会招聘”找到相应岗位进行投递。

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592-539010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及用工形式

1.拟聘用人员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至厦门市第三医院从事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2.根据劳动合同,设立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若通过用人单位试用期考核,转为正式录用人员;若未能胜任岗位需要,没有通过试用期考核,按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