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委托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为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企业,现为世界500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国贸教育集团(厦门首家市级教育集团)下属企业。作为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高新人才公司坚持以诚信专业的服务理念、高效创新的服务品质,聚焦人才资源开发,全力打造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生态链,努力为人才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公司现有市企业经营人才、市职介中心、市职培总站、尚庠职业培训学校、市劳务派遣公司、国贸高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6家子企业,现已形成以灵活用工(派遣、外包)为一体,职业培训(管理咨询、产教融合、高技能人才培训)、招聘配置(产业工人招聘、大学生校园招聘、高级人才寻访、考试测评)为两翼的全产业链业务发展格局。
现受厦门市公安局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若干名,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即2005年2月以前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见附表;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退役军人应聘大专岗位辅警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但入职后三年内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具有国家和省规定优先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反辅警管理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与经费保障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当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3时,可以减少该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二)经费保障。工资待遇按照《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综合定额和薪酬管理暂行细则》标准执行,实行分级分类的薪酬制度,试用期满后实发工资约4500-60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使用区员额招聘岗位的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资格复核方式。
(一)发布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厦门人才网(网址:https://www.xmrc.com.cn、https://www.xmrc.com)、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http://ga.xm.gov.cn)、“厦门公安”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因受疫情影响,原已参加2022年11月招聘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报考者,报名结果自动延顺至本期招聘,报名的岗位不变,考试内容、方式及标准以此次招聘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报名方式。通过网上邮箱报名,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在报名期限内将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材料不齐全、格式不正确或逾期视为报名无效。提供材料如下:
1.报名表,以命名(doc或docx格式);
2.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3.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认证,pdf格式);
5.退伍军人证复印件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6.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注:本人对以上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但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各岗位报名投递邮箱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警保1至3号岗位,邮箱:327882209@qq.com,联系电话:0592-2262246;
机关1至6号岗位,邮箱:xmgafjzp@126.com,联系电话:0592-2262133;
3.刑侦1至2号岗位,邮箱:xmxzzgjjs@sina.com,联系电话:0592-2262087 ;
特警1至2号岗位,邮箱:419717263@qq.com,联系电话:18359200989;
监管1至5号岗位,邮箱:282992704@qq.com,联系电话:13959238266;
交警1至8号岗位,邮箱:18950125959@163.com,联系电话:0592-5866177;
7.公交1至4号岗位,邮箱:ggjtfjfjdd2021@163.com,联系电话;19906059917;
机场1至4号岗位,邮箱:jcfjfjdd@126.com, 联系电话:15392025223、0592-5623699;
咨询时段: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
(四)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根据各岗位资格条件对个人投递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告知。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另行公布。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社会常识、公安知识等。
(二)体能。笔试合格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1.男子立定跳远≥205厘米,男子俯卧撑≥15次;2.女子立定跳远≥142厘米,女子一分钟仰卧起坐≥1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面试。体能测试当日报考者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以下比例确定:设面试名额为R,职位招聘名额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四)心理测试。报考者应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公布。
(六)综合成绩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总分中,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费。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当场进行复查。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应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无效。
(二)考察政审。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编号、工作单位,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以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视情进行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安排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具体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在指定的网站、公众号、公告栏发布或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根据各辅警岗位空缺情况,可以从本次各项考试成绩均合格且未被聘用的报考者中择优聘用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对象。
附件:
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支队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