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福建 > 厦门

报名入口

福建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中心服务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10 14:34:41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中心服务人员招聘简章

 

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为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企业,现为世界500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国贸教育集团(厦门首家市级教育集团)下属企业。作为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高新人才公司坚持以诚信专业的服务理念、高效创新的服务品质,聚焦人才资源开发,全力打造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生态链,努力为人才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公司现有市企业经营人才、市职介中心、市职培总站、尚庠职业培训学校、市劳务派遣公司、国贸高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6家子企业,现已形成以灵活用工(派遣、外包)为一体,职业培训(管理咨询、产教融合、高技能人才培训)、招聘配置(产业工人招聘、大学生校园招聘、高级人才寻访、考试测评)为两翼的全产业链业务发展格局。因业务需要,我公司拟招聘思明区社会保险中心服务人员1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思明区被征地保障资金的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根据上级规定按时做好财务结算,提供准确的财务报告。

2、负责被征地缴费补贴、缴费补助、丧葬补差、缴费退费、代缴延缴保费等业务经办数据的复核工作,并办理支付手续。

3、负责被征地人员一次性趸交、代缴撤销、多发待遇退回等特殊情况下收入金额的复核工作。

4、负责与财政部门进行被征地社会保障资金的收入、支出的帐目核对工作,按规定编制相关财务报表。

5、负责领取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及时处理违规冒领、多领待遇,同时做好查实情况下的待遇暂停、续发、补发及违规待遇追缴工作。

6、负责被征地养老保障政策、业务办理的宣传、咨询,做好被征地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文书资料、会议纪要的管理工作及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

7、负责涉及被征地养老保险经办的信访、投诉件的流转、处理、汇总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做到依法、依规处理,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保管。

8、配合各级稽核部门开展疑点数据抽查等内部控制检查工作,做好抽检台账管理。

9、负责一次性缴费、一次性趸交的被征地人员的“企业保延缴过渡期补助”“居民保年龄过渡期补助”领取资格、补助待遇的受理核定工作。

10、负责核对“企业保延缴过渡期补助”、“居民保年龄过渡期补助”领取期满人员名单,通知当事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或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1、负责核对当月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中,符合“被征地生活补贴(职工保)”及“被征地生活补贴(居民保)”领取资格的人员名单,负责两项补贴待遇核定工作。

12、负责受理在领取“居民保年龄过渡期补助”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的申领工作,并进行待遇的核定支付工作。

13、负责领取“企业保延缴过渡期补助”“被征地生活补贴(职工保)”死亡人员丧葬补助和抚恤待遇补差的受理、核定及发放工作。

14、负责领取“被征地生活补贴(居民保)”死亡人员丧葬补助和抚恤待遇补差的受理、核定及发放工作。

15、负责被征地人员涉及待遇领取的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的修改及完善,并做好提交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16、负责受理一次性趸交人员退费申请、到龄或死亡人员一次性发放缴费补贴余额退付的核定工作。

17、负责被征地人员实名库动态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流程对实名库人员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受理不符合被征地资格的举报投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按核实结论进行实名库调整。

18、负责受理在职被征地人员缴费补贴申请,定期核实申请人员参保缴费情况,据实汇总、核发缴费补贴。

19、负责被征地人员“企业保延缴过渡期补助”、“居民保年龄过渡期补助”、“被征地生活补贴(职工保)”、“被征地生活补贴(居民保)”的待遇核发、待遇调整、缴费申报工作。

20、负责在职被征地人员“缴费补贴”的核发工作(根据在库人员及人员享受补贴年限,预估年均申请1.5万人次以上)。 做好信息数据统计、结转及纠错工作。

21、负责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窗口受理工作。

22、完成单位分配的其他工作。

2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与本岗位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二、任职要求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人数

专业要求

最低学历

最低学位

最高年龄

1

财务

2

会计审计类、财政金融类

本科

学士

40

2

稽核

2

不限

大专

不限

35

3

行政

2

不限

本科

学士

35

4

业务员

4

不限

大专

不限

40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能力素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纪政纪处分;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存在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所设岗位服务工作的情形。

三、薪资福利

每月综合薪资福利待遇税前5000元左右

(含五险一金,另有加班费及其他福利)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否则视为无效投递,方式如下:

电脑端:详情请打开以下链接,投递简历

https://www.xmgxrc.com/headhunters-portal/#/home手机端:添加“厦门高新人才”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社会招聘”找到相应岗位进行投递。

联系电话:0592-539010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本岗位择优面试,未接到通知者,请恕不再另行回复,非请勿访。

五、录用及用工形式

本岗位为购买服务岗位,录用后要求能立即到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