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非编人员简章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招聘村居食品药品协管员3名、注册登记窗口辅助工作购买服务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岗位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户外工作。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8月15日(报名开始时间)前未取得相关学历(位)证书的;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情形依据《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1:村居食品药品协管员3名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
2.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3.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厦门市户籍。
(二)招聘岗位2:注册登记窗口辅助工作购买服务人员1名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
2.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3.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不限户籍
三、薪酬福利
“村居食品药品协管员”岗位待遇参照海沧区社区工作者城乡社区网格员岗位的薪酬待遇;
“注册登记窗口辅助工作购买服务人员”包干经费7.5万元/年,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公积金、税费等单位需支出的费用。
四、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29日(届时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期)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扫“报名登记二维码”登记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