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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文化馆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1-13 09:55:15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文化馆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2023年11月)

 
 

  根据工作需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文化馆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4日8:00—11月23日17: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及电子邮箱
 
  请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740785161@qq.com)。报名时应提交已签名确认的报名表(附件5)、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符合加分优惠政策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及《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文化馆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 (http://wlj.xm.gov.cn)(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将在2023年11月24日17:00前邮件或电话通知报考者审核结果,其他人员不再回复。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确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请查阅《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文化馆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须知
 
  《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先面试后笔试。
 
  (一)面试
 
  面试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内容和形式详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文化馆招聘编内工作人员面试内容和形式》(附件3)。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
 
  (二)资格复核
 
  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面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知识。
 
  符合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总分
 
  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总分=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进行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从面试、笔试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lj.x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笔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后、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
 
  已进入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纪委(电话:0592-5371930)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在“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公告内容、招聘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招聘单位(厦门市文化馆:0592-2112751)。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均按照厦门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