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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1-23 11:00:20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拟简化程序公开招聘2名编内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责任感,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现役军人;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12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请查阅《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4日8:00至11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并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01岗位提供博士毕业论文以及2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02岗位提供博士毕业音乐会节目单扫描件及视频。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通过初选者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安排,未通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五、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其中02岗位的面试内容和形式详见附件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lj.xm.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三)在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是否递补。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按厦门市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五)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3日